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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需要办理居住登记

时间: 2025-01-18 05:34:06

根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等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因此, 流动人口在到达居住地后,应当在7日内完成居住登记

建议:

1. 尽早申报居住登记,以确保顺利享受相关服务和管理。

2. 如果居住地址发生变更,也应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办理居住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