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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违法终止

时间: 2025-01-13 00:07:40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

2.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违法裁员的。

5.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情形包括: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的。

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

患病或者工伤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