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员工指的是 处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女员工。这一概念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这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以保护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三期包括:
孕期:
指妇女怀孕期间。
产期:
指妇女生育期间。
哺乳期:
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
在这三期内的女职工享有各种假期,如产前假、产前检查假、保胎假、流产假、产假和哺乳时间等,并且用人单位不能采用无过错性辞退或者裁员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约,需要支付赔偿金。
这些规定旨在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她们的健康,并确保女性员工在职场中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