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 服役期间的年限将被计算为工龄,并且在退役后进入工作单位时,与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这意味着退役军人与同等条件的员工享有同样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这项政策在法律层面上有明确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义务兵军龄:
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复员和转业军人:
其军龄和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复员、退伍军人由国家分配或被招收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军龄应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入伍前工龄:
如果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因此,军人的连续工龄包括其服现役的年限、复员、转业后的工作时间以及入伍前的工作时间,这些时间均可以合并计算。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退役军人需要提交个人档案等证明材料,以便将军龄计算为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