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合伙企业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普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
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也不承担与普通合伙人相同的无限责任。如果有限合伙人需要承担债务,其责任仅限于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额。
总结: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