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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省债务自负

时间: 2025-01-12 22:48:35

根据最新的数据和报道,以下省份的债务情况较为严重,可以认为它们承担了较高的债务自负:

青海省:

负债率高达84.30%,位居全国各省份之首。

贵州省:

负债率为61.89%,排名第二。

吉林省:

负债率为54.80%,排名第三。

甘肃省:

负债率为54.30%,排名第四。

天津市:

负债率为53.00%,排名第五。

海南省:

负债率为51.10%,排名第六。

黑龙江省:

负债率为45.90%,排名第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负债率为44.30%,排名第八。

云南省:

负债率为41.80%,排名第九。

内蒙古自治区:

负债率为40.39%,排名第十。

这些省份的负债率均超过了国际认定的60%红线,意味着它们的负债情况已经不容乐观,需要引起重视。建议这些省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加强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确保债务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