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人格权
生命权:公民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权利。
健康权:公民维护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的权利。
姓名权:公民使用和保护自己姓名的权利。
肖像权:公民对其肖像的使用和保护的权利。
名誉权:公民维护自己名誉不受损害的权利。
荣誉权:公民享有和维护其荣誉的权利。
隐私权: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身份权
婚姻自主权:公民自主决定其婚姻关系的权利。
亲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监护权: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继承权:公民依法继承遗产的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请求司法保护。这些权利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因此,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和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