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招嫖是指 通过互联网发布卖淫信息,招募从事非法行业的女性,并与嫖客进行联系,以提供性服务为诱饵,最终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等。
具体形式包括:
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大量传播淫秽信息非法牟利 ;在境外开办淫秽网站向境内传播淫秽信息、发展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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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网上淫秽表演和进行网上招嫖;
从事网络诈骗、盗窃、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犯罪活动。
此外,网络招嫖诈骗也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手段,诈骗者通常以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要求被害人先交纳“定金”“保证金”等费用,然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服务,骗取钱财。
建议 洁身自好
提高警惕,面对低俗、黄色的诱导性信息要保持清醒,避免上当受骗;
及时报警,一旦发现网络招嫖行为或诈骗行为,应立即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