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发局,即社会发展局,作为国家行政单位,拥有以下权力:
综合管理权
负责管理全区的计生、民政、教育、卫生、科技、体育、地震、知识产权、残联、农合、红十字会工作。
规划制定与实施权
制定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下沙镇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事业管理权
负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事业的管理工作。
审批与稽查权
负责文化场所、体育场所、出版物、音像制品经营的有关审批、稽查和管理。
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权
负责人力社保、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慈善、地名管理等工作职责。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民政与社会福利权
执行实施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负责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帮扶、慈善事业、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养老服务、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
文化体育推广权
负责文化、广播、旅游、体育公共事业发展和配套项目、设施、体系建设,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负责公共体育推广普及管理工作。
完成交办任务权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上所述,社发局在多个方面拥有广泛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权力,涉及社会发展的多个重要领域,旨在促进区域内的经济、文化、社会和科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