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在人不在”的意思是 人不在这住了,但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具体来说,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
普查时点户口在本户,人未在此处居住,即通常所说“户在人不在”。
普查时点人在本户居住,户口不在本普查小区,即通常所说“人在户不在”。
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而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建议:
如果公民不打算在户口所在地常住,可以将户口迁到自己的常居住的地方,以便更好地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和福利。
对于人户分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能够核实情况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