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死亡后,应当在 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村(居)民委员会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具体办理流程包括:
1. 受理:申报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公安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决定:符合条件的,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4. 送达:将注销结果通知申报人。
若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可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建议尽快办理死亡注销手续,以免影响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