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
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台公安依法严厉打击
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01
莱山区
3月22日,莱山区解甲庄某村村民章某在山上干活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情,莱山公安依法对章某予以行政拘留。
02
牟平区
3月21日,牟平观水镇村民尹某某,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在山上务农期间抽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引发周边杂草起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尹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八日。
03
蓬莱区
案例一
3月8日,蓬莱区村里集镇村民薛某在果园内非法野外用火被查获。蓬莱公安依法给予薛某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19日,蓬莱区大辛店镇村民李某在祭祀时烧纸,点燃杂草引发火情,违反野外禁火规定。蓬莱公安依法给予李某行政处罚。
案例三
3月24日,蓬莱区刘家沟镇村民刘某某在果园内点火烘干衣物引发火情,违反野外禁火规定。蓬莱公安依法给予刘某某行政处罚。
04
招远市
案例一
3月19日,招远市居民杨某英(女,66岁)、杨某红(女,58岁)在金岭镇某村上坟祭祀时,违规烧纸引发火情,并造成一定损失。目前,该两人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二
3月16日,招远市辛庄派出所辖区居民蒲某(男,67岁)在某村东山上坟祭祀时,违规燃放鞭炮引发火情。目前,该人已被依法行政罚款。
案例三
3月15日,招远市居民温某(女,62岁)在梦芝街道某村上坟祭祀时,违规烧纸引发火情,并造成一定损失。该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4日。
05
莱州市
4月2日、4月3日,因违法野外用火引发火情,莱州某镇村民蒋某、某镇村民焦某、某街道村民孙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某街道村民史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时值清明节
又是春季防火期
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
大家在春耕春播、祭祀亲人、进山踏青时
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来源:典范莱山、牟平发布、蓬莱公安、招远融媒、莱州公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