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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建立民用煤炭市场信用体系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营造良好的煤炭经营环境

时间: 2025-03-31 16:50:00

【来源: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_绿色发展】

今年以来,兰州市工信局按照《兰州市煤炭市场信用体系分级分类监管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市县两级业务联动,建立民用煤炭市场信用分级分类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各煤炭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有效提升煤炭经营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助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建立民用煤炭市场信用体系分级分类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局网站煤炭经营网点备案公示信息和县区煤炭经营主管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作用,对市县两级巡查组执法查处信息做到“应报尽报”,推进县区信用信息平台和市级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面覆盖各县区民用煤炭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一张网”。今年一季度,兰州市工信局组织巡查组分别对皋兰县、七里河区、西固区3个县区在煤炭市场信用体系分类分级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联合检查二级煤炭网点80余户次,在组织巡查过程中建立煤炭经营单位信用信息台账,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煤炭市场经营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煤炭市场经营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

——组织做好煤炭市场信用体系分级分类市县协同监管和惩戒工作。兰州市工信局结合民用煤炭市场管控工作经验,主动探索县区和乡镇执法部门创新性的信用体系管理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提炼、交流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在2024-2025冬防期间,安宁区和高新区对检查中发现的兜售有烟煤的2家二级网点列入信用不合格经营户,立即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其进行了取缔惩戒措施。同时组织各县区按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加强煤炭经营网点宣传,对业务基础较好的乡镇街道和社区进行试点示范,组织辖区煤炭市场企业主体签订公示性信用承诺书,让经营者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煤炭市场公众信用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发布诚信经营广告,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信用监管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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