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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格式合同

时间: 2025-01-11 00:49:05

格式合同,又称为 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在于其条款内容是预先设定好的,对方没有协商的余地,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

格式合同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景,例如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这些都是典型的格式合同。此外,在金融、通讯、保险、交通、邮政等领域,格式合同也因其提高效率、简化手续、节省费用和时间等优点而被广泛采用。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因此,格式合同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合同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以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