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之所以被称为分局,是因为它是 地级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在城区行使治安维稳工作。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实行双重管理模式,业务由公安系统垂直管理和指导,而人财物则归地方管理。城区公安机关通常以“某某市某某分局”的形式出现,这表明区公安分局是作为市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在特定区域内执行公安职能。
此外,区公安分局与县公安局虽然都是地级市公安局的下辖机关,但它们的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有所不同。区公安分局属于区政府管,而县公安局则属县政府管。这种设置有助于明确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力范围,确保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区公安局被称为分局,是因为它是地级市公安局在城区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该区域的治安维稳工作,并受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和市公安系统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