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投靠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投靠人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并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供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同时出示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育龄妇女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包括:
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
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
残疾人员夫妻投靠的条件包括:
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
其他特殊情况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有广州市户籍才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广州。
老人符合年龄要求,属丧偶、有子女是广州户籍离休干部、夫妻一方曾为本市户籍情况之一的,则不要求所有子女有广州户籍。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