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来说,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债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纠正违约行为。
赔偿损失:
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违约责任的特点包括:
以 有效合同为前提。
以 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是一种 民事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