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认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劳动行政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具有认定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院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最终认定劳动关系。
建议
首选: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争议,建议首先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且程序相对简便快捷。
备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仍不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确认劳动关系。
通过以上途径,劳动者可以依法认定劳动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