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笔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案由:
明确记录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名称、违法行为性质等。
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详细记录听证会的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采用24小时制。
听证方式和参加人员:
记录听证会的形式(如公开或封闭),参与人员包括听证人员、听证参加人(如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的姓名、职务或单位等。
办案人员陈述:
记录办案人员所陈述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以及行政处罚意见。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详细记录听证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内容。
第三人陈述和理由:
记录第三人的陈述和提出的事实、理由。
质证和辩论内容:
记录听证过程中各方的质证和辩论内容。
证人陈述:
记录证人在听证中所陈述的事实。
最后陈述意见:
记录听证各方在听证结束前的最后陈述和意见。
其他事项:
记录其他需要记录的重要事项。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听证笔录的详细记录,旨在确保听证会的过程公正、透明,并为后续的行政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