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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厦门产假多少天

时间: 2025-01-19 10:43:06

2017年厦门的产假天数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地方规定: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职工双方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上)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享受135-180天的产假。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7-10天的照顾护理假。

综合以上信息,2017年厦门的产假天数为 158天至180天,具体天数取决于是否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