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离婚,可以选择以下地点进行办理:
任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地址包括:
中山区婚姻登记处:大连市中山区石葵路27号
西岗区婚姻登记处: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333号
沙河口区婚姻登记处: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
甘井子区婚姻登记处: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30号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即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
办理离婚协议时,双方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本
离婚协议书
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议内容)
建议选择离自己较近的民政局进行办理,以节省时间和交通成本。同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规定,以便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