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包括个人提供劳务所得取得的报酬,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通过提供劳务所得到的报酬。
稿酬所得:
包括个人因其作品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包括个人从特许权使用方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
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包括个人从各种投资渠道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财产租赁所得:
包括个人出租财产所得到的租金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
包括个人转让财产所得到的收益。
偶然所得:
包括个人因偶然事件获得的收入,如中奖、中彩等。
其他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类型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通常基于上述收入减去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目前为每月3500元人民币)以及可能的速算扣除数后,按照累进税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