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以下区域是禁止或限制贴广告的:
禁止设置区
公园、政府机构、部队武警驻地等。
限制设置区
小区、学校、医院等市民聚居区,要求户外广告数量较少,并主要以服务市民生活为主。
高杆广告禁止设置区
南宁市30多条主要干道,包括江北大道、江南大道、友谊大道延长线、壮锦大道等,这些道路和区域主要集中在已建成城区。
特殊情况
在一些进城主要道路、城市门户、工业园区,由于建筑物有限,人气不旺,可以集中或适量设置高杆广告,以配合展示南宁形象和企业广告展示需要。
城市管理
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设施、树木上喷涂、刻画小广告,不得擅自悬挂、张贴小广告,不得在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其本人或其住宅、商铺、交通工具等发送小广告。
建议:
广告主在投放广告前,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选择合适的广告设置位置和形式,以避免违规。
对于商业广告,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设置,以维护城市秩序和市容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