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派人护理,职工可主张护理费。
伤残待遇:
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支付标准也不同。
工亡待遇:
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赔偿金额和支付主体需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伤残等级以及当地的相关法规来确定。建议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便获得详细和准确的赔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