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是指对人体造成 中等程度的损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导致身体或容貌受到损害:
例如,皮肤上的伤口、疤痕、骨折等。
导致失去部分身体功能:
例如,失去听觉、失去视力、失去其他器官功能等。
其他对人身健康有中度影响的损伤:
例如,颅骨骨折、眶壁骨折、鼻骨粉碎性骨折、牙齿脱落或牙折2枚以上、肋骨骨折2处以上等。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是轻伤的进一步细分,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轻伤一级:包括头皮创口或瘢痕长度累计20厘米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厘米以上、颅骨凹陷性或粉碎性骨折、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脊髓损伤致排便或排尿功能障碍(轻度)、脊髓挫裂伤等。
轻伤二级:包括眼睑损伤影响面部或功能、单纯性眼眶骨折、泪腺器官损伤及功能障碍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伤情鉴定需要依据相关机构的专业评估和判定,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