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开庭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般情况
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左右开庭。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工作安排。
特殊情况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开庭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工作安排,普通程序案件通常在两个月左右开庭,但最迟不超过三个月。简易程序案件则通常在二十日以内审结,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建议当事人及其律师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及时与法院沟通,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