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落户的要求如下:
医院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并复印一份。
父母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
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是生育二孩的,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二胎审批表。
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籍登记不得以超生、未婚生育等理由拒绝办理。
子女随继父母落户的条件包括:继父(母)有广州户籍,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满2年及以上,随迁子女需属未成年。
技能入户和 职称入户的条件:适合在广州工作参保,且属于特殊工种或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有相关证书的朋友,以及有中级或高级职称的父母。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国外出生婴儿入户的条件包括: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认证。
建议:
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明。
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登记机关,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如果是非婚生育或超计划生育情况,需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