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案材料是指司法程序中,有关涉案人员到案情况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对于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备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具有关键作用。到案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到案经过:
详细记录被审查调查人到案的具体过程,包括到案时间、方式、地点以及到案时的情形等。
交代情况:
记录被审查调查人到案后,对其所涉嫌的违纪违法事实进行交代的情况,包括其态度、供述的内容等。
检举揭发:
记录被审查调查人在到案过程中,是否有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违法情况的内容。
退缴违纪违法所得:
记录被审查调查人是否退缴了其所涉嫌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
这些材料在证据链条中起到了穿针引线、拾遗补阙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建议在司法实践中,相关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到案材料,以便于司法机关公正、高效地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