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霉素超标属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食品: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罚款:
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处以相应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吊销许可证: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吊销违法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
其他措施:
包括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赔偿责任:
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违法者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倍赔偿金:
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具体的处罚会根据氯霉素超标的程度、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货值金额以及是否存在故意行为等因素综合决定。如果您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及时联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