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按构筑形式分类
地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坑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堆积式工程: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
掘开式工程: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单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单建式工程上部一般没有直接相联的建筑物;附建式工程上部有坚固的楼房,亦称防空地下室。
按战时功能分类
指挥通信工程:包括各级人防指挥所及其通信、电源、水源等配套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包括地下中心医院、地下急救医院、医疗救护点等。
防空专业队工程:包括各级抢险抢修、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专业队工程及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包括各级党政军机关,以及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的掩蔽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其他配套工程:包括地下医院、各类仓库、生产车间、疏散机动干道、连接通道、区域性电站、供水站、核化监测站、音响警报站等。
按平时用途分类
地下宾馆(招待所)
地下商场(商店)
地下餐厅(饭店、饮食店、酒吧、咖啡厅)
地下文艺活动场所(包括舞厅、电影院、展览室、录相放映厅、卡拉OK厅、射击场、游乐场、台球室、游泳池等)
地下教室、办公室、会堂(会议室)、试验(实验)室
地下医院(手术室、急救站、医疗站)
地下生产车间、仓库、电站、水库
地下过街道、地下停车场、地下车库等
这些工程在战时用于保护人员和物资,提供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功能,在平时则可用于商业、文化、娱乐和居住等多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