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时,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包括住宅、商业楼宇、工厂、仓库等建筑物以及与之相关的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指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
海域使用权:
对特定海域的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包括各种生产设备和库存物资,可以用于抵押。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尚未完成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也可以作为抵押物。
交通运输工具:
包括汽车、飞机、船只等,可以用于抵押。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财产外,只要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其他财产也可以用于抵押。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财产如土地所有权、公益设施等被明确禁止抵押。此外,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可以随厂房等建筑物一并抵押。
在实际操作中,抵押人可以将上述财产一并抵押,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抵押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