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续,以下是主要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前期准备
项目选址:包括选址定点、划红线、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需要办理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意见等。
项目立项:由市发改委办理。
房屋拆迁
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
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
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组织拆除。
政府供地
包括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建设阶段
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
验收阶段
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相关手续
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申领拆迁许可证。
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冻结。
拆迁补偿合同的签订。
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和行政裁决权的行使。
建议在实施棚户区改造时,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