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政法专项编
这种编制的人员是法官,主要负责审判工作。
行政编
这种编制的人员不能担任法官,但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可以转换为政法专项编。
工勤编
这种编制的人员如司机等,主要负责法院的后勤保障工作。
事业编
这种编制的人员可以从事行政工作或者担任书记员。需要注意的是,有观点认为法院本身不可能有事业编制,但有些情况下,法院会招聘事业编人员来从事辅助性工作。
此外,法院书记员还分为三类:
委任制书记员
属于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终身制。
聘任制书记员
属于省级以上正式录用的公务员,属行政编制。
聘用制书记员
法院自行招聘,无编制,只做合同工。
综上所述,法院的编制主要包括政法专项编、行政编、工勤编和事业编,其中事业编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但并非法院的主要编制形式。书记员则分为委任制、聘任制和聘用制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