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牌匾的分界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公共区域与私人区域
若商铺门前正对公用街道,则门前的空闲土地使用权属政府所有。对于公共区域的划分,每侧商铺的隔离柱中分出二分之一的面积视为各自所有,且在此基础之上继续向上延伸,直至最上方空间,均可用于设置自家的招牌标识。
若商铺位于小区内,则门前的公共区域属于商铺老板们共有。对于沿街商铺而言,其招牌门头的所有权应以与两侧商铺的隔离柱中分出二分之一的面积为准,同样在此基础之上继续向上延伸,直至最上方空间,均可用于设置自家的招牌标识。
建筑物内与建筑物外
1楼的牌匾和2楼实际上不需要分割,因为挂牌匾是店铺的自由,不需要得到任何人同意或支付费用。2楼的外墙属于公摊面积,也是所有业主所有的。
统一规定与协调
店面门头牌匾应统一采取横式设置,实行一店一牌。门头牌匾应设置在门面上方至二楼窗户下沿为之,设置在同意建筑相邻门面的门头牌匾,底线必须整齐划一,高度和厚度必须统一,颜色、风格、字体尽量协调一致。市场各区域不得设置竖式、悬挂式门头牌匾或垂直于建筑的各类门头牌匾,门头设置不得影响正常功能,不得影响采光、通风、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实际操作
挂牌匾的中间位置,上下取中画浅线,两头取中画浅线,牌匾位置就可以确定了。
总结:
门面牌匾的分界主要依据公共区域与私人区域的划分、建筑物内与建筑物外的区分、统一规定与协调以及法律依据。具体操作时,需考虑商铺位置、土地使用权、业主共有部分等因素,确保牌匾设置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