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这是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旨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异议股东的退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股权回购可以分为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两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而股东向外部人转让股权需要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如果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或分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权回购与股份回购不同,股份回购通常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购回并注销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