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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

时间: 2025-01-10 11:48:35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1份。

额外材料

遗失声明:部分地区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报刊登报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保留报纸原件或复印件1份。

分娩机构提供的材料:

出生医学记录1份,由接生医院出具,详细描述新生儿出生情况。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1份,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并加盖公章,证明原始记录存在。

其他证明文件:

未落户证明:若新生儿未办理户籍,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落户证明各1份。

已落户证明或户口本:若已落户,需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已落户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证明父母婚姻关系。

特殊情况下的材料

亲子关系声明及证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非婚生育或父母信息有误,需提供亲子关系声明及旁证材料,如接生单位记录、居委会/乡政府证明、亲子鉴定报告等,具体份数根据当地要求确定。

委托书:若领证人非儿童父母,需提交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儿童父母的委托书1份。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产妇住院病志,如果出生日期、证件号等信息与住院分娩登记信息不相符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或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原件。

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