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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有哪些待遇

时间: 2025-01-13 09:10:06

工伤致残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也不同。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7个月,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90%、85%、80%、75%发放,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和六级伤残的职工,如果难以安排工作,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和60%,并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和六级伤残的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30%。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后续治疗费用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待遇。

这些待遇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帮助其应对因伤残带来的生活困境。具体的待遇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