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报告出具的时间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事故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完成鉴定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鉴定结果会在受理后的15日至30天内出具。
如果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
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报告送达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综合以上信息,痕迹检验报告的出具时间一般为 15至30日
,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的延长,最长可以达到 60日。
建议
当事人可以提前了解并确认鉴定机构的具体工作进度,以便合理安排后续的法律程序。
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并注意申请重新鉴定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