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嫖的判刑结果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一般嫖娼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组织卖淫行为
若携带朋友进行嫖娼活动,则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如组织者人数超过十人、涉及未成年人或智力障碍人士且数量达到五人以上、或违法所得金额高达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行为
协助他人嫖娼,如帮助招嫖或介绍卖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若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将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若明知对方未满14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将被视为强奸罪,需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建议
遵守法律: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包括嫖娼。
认清后果:了解不同行为的法律后果,特别是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的严重性。
寻求专业帮助:若不慎涉及相关行为,应尽快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了解如何减轻处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判决结果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