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女职工的产假天数为 158天,这包括了法定的98天产假以及河北省规定的奖励假60天。此外,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综合来看,石家庄的女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可以申请延长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