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通常指的是 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具体来说,以下几类人都可以被认为是失业人员:
企业破产买断工龄人员:
因企业经营困难或破产,被买断工龄后失去工作的人员。
主动辞职人员:
自愿离开原工作单位,但未能找到新工作的人员。
被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因各种原因被单位开除或合同终止,且暂时没有收入来源的人员。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指城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常住人口。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指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残疾失业人员:
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不包括一二类残疾)。
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指因国家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此外,失业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建议:
失业人员应当积极寻找工作,并可以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渠道获取就业信息。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积极申请失业保险金,以缓解失业期间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