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于抢劫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汉朝
犯群盗罪和强盗罪的人将被判以“磔刑”,即分裂身体致死。
唐朝
若犯强盗罪,没有抢到财物,也得服两年徒刑;
抢到钱物的,根据是否伤人或杀人,处以不同的刑罚,包括徒刑、流刑和绞刑;
若伤到他人,则处以绞刑;
有杀人情节的,处以死刑中更重一等的斩刑。
秦朝
群盗赦为庶人,将盗囚刑罪以上,亡,以故罪论,斩左趾为城旦。
清朝
一般情况下,抢劫罪的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存在特定法定情形,如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判罚可加重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必须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责任。
总结:
古代对抢劫罪的判刑标准较为严厉,具体刑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包括死刑、无期徒刑、长期徒刑以及罚金和财产没收等。不同朝代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体现了对抢劫行为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