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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准备什么材料

时间: 2025-01-11 09:20:40

在青岛进行不同事务时,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以下是部分事务所需的材料清单:

购房落户

产权人申请书

不动产权证

身份证

户口本

亲属关系证明

随迁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子女的未婚声明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亲生父母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裁决书

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人死亡需要与另一方父亲或母亲办理居住落户的,还需提供抚养权人注销户口证明

丧偶再婚携带未成年子女与再婚配偶办理居住落户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原配偶注销户口证明

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不动产权的,需要提供所有共有权人的不动产权证、居民身份证及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毕业生落户

毕业证书

就业报到证

身份证

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居民户口簿

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人才集体户接收函

结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三张二寸结婚登记照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

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

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五险”单据、单位调动文书、录聘用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备案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之一

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提交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学籍登记证明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之一

初中入学

市内三区初中入学: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在本区域升学,不需要提供房产和户籍证明。如需要进行跨区(片)调拨、外地回青就读,需要上传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屋产权证、学籍号等材料。

崂山区初中入学:崂山区小学毕业生若选择对口直升初中,无需再提交资料。户籍、住所变动到崂山区内其他初中学区,需要提前准备好变动后的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非崂山区小学毕业生需要上传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外来务工需要上传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并填写崂山区居住证、崂山区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崂山区本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