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权证通常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具体到办理部门,可能包括:
1. 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如市场监管、开发管理、交易管理等。
2. 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如房屋所有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等。
3. 土地管理局:负责土地管理工作,如土地使用权审批、土地登记等。
办理房产证时,通常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等。
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