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约的赔偿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违约金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那么非违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实际损失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或者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利润损失、名誉损失等。
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发生前的状态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例如,借用人损坏了借用的手机,经修好后返还给出借人,这里的修理即是恢复原状。如果违约后无法恢复原状,可能会采用金钱赔偿的方式。
代物赔偿
代物赔偿是指违约方用其他等价值的财产来抵偿金钱赔偿。例如,如果违约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金钱赔偿,但拥有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可以用这些财产来抵偿。
赔偿原则
赔偿应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即违约方需赔偿受害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调整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债务。
在处理毁约赔偿时,非违约方应首先收集相关证据,与违约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尝试友好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非违约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