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需要进行以下验收:
中间验收
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包括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电气安装等分部验收。
涉及钢筋、模板、混凝土、抹灰、砌体等分项工程验收。
交接验收
指不同工序间的工作面移交时的检查验收。
由交接双方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进行。
单项工程验收
指独立施工的、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参与的、具有垄断性质的工程验收。
如永久供水、永久供电、消防、电梯、环保、人防等。
竣工验收
指工程完工后具备交付适用条件时,由建设方(开发商)组织的验收。
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
竣工综合验收
指各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方组织的验收。
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并签署综合验收文件、报告。
验收内容和组织成员
中间验收
由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外部监理单位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设计单位(必要时)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必要时)组成。
交接验收
由交接双方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组成。
单项工程验收
由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成本部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人员(或客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成。
竣工验收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
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验收步骤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
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标准: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标准: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议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验收过程中,各方应积极参与,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验收后,及时整理验收文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