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宣判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及具体情况。以下是不同类型案件的宣判时间规定:
刑事案件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特定情形(如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
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总结:
刑事案件:一般案件2个月以内宣判,最迟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个月或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一般案件6个月宣判,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2个月,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宣判。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案件的审理进度,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相关申请或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