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费的时间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
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转让或改变用途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缴纳
车辆购置税应当在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一次缴清。
交通违章罚款缴纳
现场违章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清罚款,电子警察抓拍违章行为应在下次验车前交罚款。
养路费缴纳
车辆所有人应于每月初至当月末缴纳次月养路费,专业运营单位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所属征稽所报送“专业运输企业利润表”。
车辆报废补贴款领取
车辆在报废后向车辆公司上报,一般在申报后的下个月的月初就能拿到补贴款。
车辆保险生效
车辆保险除了交强险是立即生效外,其他保险一般都是零时生效。
总结:
购买或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均需在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在转让或改变用途后,免税条件消失的,需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重新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应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一次缴清。
交通违章罚款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电子违章需在验车前缴纳。
养路费需按月缴纳,专业运营单位需每月5日前报送相关报表。
车辆报废后,补贴款一般在申报后的下个月月初领取。
车辆保险一般零时生效,除交强险立即生效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