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用于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进行限制自由,以便进行进一步的侦查或审判。以下是可以拘留的情形: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正在实施犯罪的人。
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其他特定情形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特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总结来说,拘留的条件包括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并且必须存在法定的紧急情形或其他特定情形。这些条件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并且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