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中,以下项目不被计入建筑面积:
无柱的门罩、窗罩、雨篷、挑檐及无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台阶等项目。
无台明建筑或二层及以上建筑中,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墀头、垛等部位。
牌楼、影壁、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以及月台、圜丘、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构筑物。
碉楼、碉房、碉台的平台。
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活动简易房屋。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独立烟囱以及亭、塔。
独立不贴于外墙的烟囱、烟道、贮水池等构筑物。
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间。
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设备层)。
单层住宅的分隔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间。
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子、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供检验、消防的室外爬梯。
层高低于2.2米的技术层。
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层、装饰面层、水箱间、人防报警间。
31. 优化架空连廊计算规则。
这些项目由于各种原因,如结构、功能或设计上的考虑,不计算在建筑面积内。在进行建筑设计和测量时,了解这些规则有助于更准确地确定和核算建筑面积。